法律问答

我借了1000元给一个朋友,说给我一个月,但是他删了我,不还,我可以起诉他吗?

2020-02-20 14:2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到被告所在地起诉,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对于欠款纠纷,到法院起诉时,法院会按诉讼标的数额收取诉讼费。具体数额可通过下列公式快速计算:
    档次争议金额计算方法 
     11万元及以下50元 
     21-10万元金额×
    2.5%-200元 
     310-20万元金额×2%+300元  
    420-50万元金额×
    1.5%+1300元 
     550-100万元金额×1%+3,800元 
     6100万-200万元金额×
    0.9%+4,800元 
     7200万-500万元金额×
    0.8%+6,800元 
     8500万-1000万元金额×
    0.7%+11,800元 
     91000万-2000万元金额×
    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金额×
    0.5%+41,800元
  • 借款合同到期未还款巳超过两年,合同还有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
    如果在合同约定期满两年内经过催告,以此再延续两年。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合同双方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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