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因老住宅小区沒有停车场,在建的路面都没有设定停车场,并且是双重6行车道,根据的小车也很少,我小轿车违章停车在马路边,不危害交通出行,被交警队托车拉走。我想问一下:我违章停车该处罚、罚分就处罚罚分,但交警队随意托车合理合法吗?

2020-02-20 20:31: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十八)违反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规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二十六)违反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规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的。
  • 违章停车处罚如下:
    1、非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2、场违章停车处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
    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章停车罚款:
    1、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2、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
    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 处理违章是先扣分,后交罚款:
      处理违章第一步是驾驶人拿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到柜台扣分,扣完分会得到一张罚单;然后第二步再拿罚单到指定银行窗口缴费。
      如果扣分后不交罚款,或忘记缴纳罚款,扣分就不能清零,下个记分周期会累积扣分。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第五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