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李律师您好:我因2017年11月下旬夜晚喝醉,路过一辆车,顺手拉了一下车门没想到开了,我在里面坐了一会,还按了车喇叭,之后我下车时把他后备箱里的电脑拿走了,第二天醒来一看怎么多了一个电脑,又想不起来在哪拿的,就记得在一辆车上,后来我把电脑买了,买了1150元,过了几天我在房间睡觉呢,警察敲门把我带走,我把我能想起来的都说了,之后给我定了盗窃罪在乌市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了一个月,期间让我签了一张电脑价值鉴定书,他们给电脑定了4280元,之后给我办理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了两个月,现在起诉到检察院了,我这样会被判刑吗,或者缓刑?

刑事辩护
2018-09-11 12:08: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缓刑期间搜索不能使用监视居住措施。监视居住只能用于判决前,在刑罚执行过程中不适用。但缓刑人员应当遵守下列有关规定。
      法律规定:
      《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刑事拘留被取保候审后,还可能要被判刑的。取保候审只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能由此表明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后,侦查机关仍然会对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涉嫌犯罪的,则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并由法院进行审理并判决;如果侦查后发现不构成犯罪的,则会予以撤销立案并取消取保候审,则犯罪嫌疑人就不会被判刑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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