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操作失误过失死亡,已经赔偿,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2-21 04:4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受害人的赔偿主要根据受害人的情况来决定赔偿金的多少。首先要确定受害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其次受害人是哪里人;第三要确定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第四要告诉律师受害人的月平均工资、受害人家人情况等才能计算出准确的赔偿金,再在这个基础上双方可以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处理赔偿具体金额。
  •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  我国刑法规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三种:  
    一、未成年人(主要是年满14周岁的)。  
    二、未完全丧失辨认与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三、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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