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加盟代理了一家饮品店,讲好7到15天给我开店选址,可如今两月都没选定,就网上找一些租房信息帮我我可我签了合同书,我都能要回我的加盟费用么

其它
2020-02-21 12:29: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从加盟者的角度来讲,交纳加盟费,取得特许经营资格而能顺利开业,只是特许经营的第一步,加盟者还必须以自有资金对业务进行实质性投资,并在经营过程中与特许人持续合作,才可能实现预期收益,达到加盟的目的。在特许经营中,加盟者支付的费用除加盟费外还应包括特许经营使用费,即“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后者才是合同履行中,使用特许人经营资源的对价。
  • 合同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在签订加盟合同时,也要注意违约金的有关约定,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款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借款利息的四倍的有关司法解释,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在四倍以下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目前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为每日万分之三,则可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每日1‰。

  • 1、委托人可以出具委托书,由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办理有关事务。
    2、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代签的。为了避免纠纷需要提交由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委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需要注明委托的事项,以及授权委托的权限。无论是委托人或者是受托人都应该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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