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劳务承包人,未开工前发包人与我确立单位工程承揽价钱,中后期工程施工后,发包人就说:此单位工程承揽不值得事先承诺。我想如何处理

其它
2020-02-21 13:35: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在本企业内部职工承包的情况下,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本企业承担,在外部承包的情况下,职工的劳动关系有可能不在本企业了,那么,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则由变动后的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有什么?
    订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以下规定:
    (l)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合法。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具有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订立合同,应当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建筑工程的发包和承包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在某些方面的有利地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3)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合同按照其订立的方式可分为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两种形式。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口头形式而订立的合同,称为口头合同;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采用书面形式而订立的合同,称为书面合同。
  • 承包做施工资料,价格方面一是按照施工总造价来算,二是依据工程工期。三是按面积计算。一般情况为总造价的1‰——
    1.5‰。工期的话就是看你想一个月要多少工资,这样算一下;按面积的话就是
    0.5——1元/㎡。承包方式按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划分有固定总价合同、按量计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以固定包干单价方式承接属于单价合同承包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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