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装修,一个工人在路上,请帮忙搬运货物,他在自己的工作中不小心摔伤了颈椎,雇佣他的人承担法律责任?
2020-02-21 16:46: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
工伤保险条例
》 调整的
劳动关系
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
劳动监察
部门投诉,或者申请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
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
不可抗力
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
仲裁时效
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你在工作的时候,由于工地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摔伤,属于工伤。
3.你属于依法应担缴纳工伤保险的人,所以你应该找工伤保险机构赔付,而不是找用人单位赔付。
4.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
5.你可以享受两个待遇:①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护理费、食宿费、交通费等补助)②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6.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津贴等。
7.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雇员受伤雇主责任法律规定
13055
李正红专职律师
广东中亚律师事务所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01:13
2345
工程招投标法中哪些情况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工程招投标法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有哪些风险因素?
工程安全生产
你好,我是货车驾驶员,车子在工地装货时工人自己不小心从车上掉
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官晟专职律师
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
加工承揽合同可以解除吗
01:56
2345
雇人干活受伤理赔比例
工伤索赔
7821
临时雇佣工人装货,工人喝酒了,移动车的过程中,工人掉下来了,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工地工人受伤申报工伤保险的流程: 1、项目社保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向工伤保险经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今天雇佣了几名工人装车,其中一个人开车带着另一个人送货,坐车
【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深圳公积金离职提取怎么进行
住房公积金
0
在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住房公积金
0
企业拖欠工资怎么样仲裁
拖欠劳动报酬争议
5
伤残十级属于严重吗
工伤伤残等级
5
十级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工伤伤残等级
10
构成职业病的四个要件是什么
职业病
10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怀宁县律师
潜山市律师
宿松县律师
太湖县律师
桐城市律师
望江县律师
岳西县律师
枞阳县律师
迎江区律师
大观区律师
宜秀区律师
合肥律师
芜湖律师
蚌埠律师
安庆律师
阜阳律师
宿州律师
六安律师
滁州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