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甘肃庆阳XX斜井辞职两天后,上司没有给我发工资,300旅费回家才和他接触,但上司没有告诉工地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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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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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情况不属于用人单位可以约定劳动者支付
违约金的情况,劳动法及
劳动合同法规定此类情况禁止约定违约金。因此本着尊重劳动者意愿的原则,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的申请,在随后的一个月内办理交接手续离开单位。
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多发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办理手续立即离开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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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