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吴律师你好,向你咨询几个问题:就是我和我老公分居两地,我在老家带孩子读书,他在外地,很少回家,在分居的几年里他回家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直觉告诉我他现在应该是想要离婚了。他叫我把户口本和结婚证照了发给他,他说他要用来贷款,代了医病,但是我家里人都不同意照了给他,怕他算计我。但是我又怕他真的是有急用。所以才向你咨询。请你帮忙解惑。谢谢。

2018-09-11 14:26: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想迁移孩子户籍,需要当事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本,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孩子户籍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孩子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孩子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办结婚证的时候为什么要带户口本?办结婚证一定要带上各自的户口本还有身份证,工作人员要核对身份,核对年龄。如果身份信息是对的,年龄也符合法律规定,民政局会开一个证明给你们让你们做个婚前检查(指定的医院),不要钱的,检查完了后带上医院开出的证明返回民政局就可以领证啦。
    带上户口本并非是去迁户口,我今年刚和我老公领证,我的户口如今还在我家,还没有迁到我老公家,我老公家很远,迁户口很麻烦,要两地来回跑,所以就没有迁,迁不迁都可以的,看你们自己。
    结婚证只能证明你们已经是法律上的夫妻了,并非你的名字会出现在他家的户口本上!
  •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
    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但如果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对户口问题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女方违约拒不迁出,男方可以对方违反约定为由提起合同之诉,当女方具备户口迁出条件时,男方请求一般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如离婚手续是通过法院解决,法律文书对女方的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裁决,则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户口登记机关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将钟女士户口强行迁出;如离婚手续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但没有就户口迁移进行约定,或者虽通过法院但法律文书没有对钟女士户口迁出进行裁决,则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强行迁出女方的户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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