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分居,未离婚,一罪,法院是否拍卖财产

离婚
2020-02-22 17:02: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双方之间可以通过离婚协议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协议的效力是没有问题的。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是否买卖由你们自己决定,但是对方如果对于房子有份额,想要拿钱还债的话,肯定是要主张房子分割的,那么只能卖掉将售房款分割。
    如果你们不愿意卖房子,可以买下对方的份额。除此之外,法律上没有其他的办法。
  •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例如:根据新婚姻法:
    一、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二、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 1.离婚时共同房产没有分割,现在起诉要求分割,但唯一房产前妻居住,法院是否会强制执行拍卖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2.如果房屋价值不大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拍卖,而且是前妻唯一住所,那么法院一般不会拍卖分割。
    3.如果房屋价值较大,而且可以拍卖,法院一般会强制执行,要么前妻额外补偿,要么评估后拍卖房产,然后将所得房款予以分割。
  • 分居满两年就能够自动离婚其实是一个误读。自动离婚其实是一个错误的观念。具体原因由找法网整理相关知识为您解答。  首先、我国从来没有任何的法律法规规定“自动离婚”的问题。即使古代也还需要“休书”来解除婚姻关系。  其次、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正因为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做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院应准予离婚的规定,所以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错误认为,只要夫妻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当事人对该法律条文的错误理解造成了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的假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