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姨有一处农村平房?她健在的那时候说人死之后帮我?还干了公正这期内房屋拆迁了?房子还没有出来?并且就是我添的钱?如今我要去办改名?说成办不上?我该怎么做呢

拆迁补偿
2020-02-22 17:3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房屋被划定为拆迁范围内,征收房屋征收部门就会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同时调查结果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房屋的权属一旦登记入册,不能再随意变动的。
    2、这个时候,作为一个理性的买房人是不会购买这样的房子,因为这样存在很大风险,卖房人不能够办理房屋的产权变更。买房人可能会得不到所买的房子,也不会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款。
  • 【1】具体收取公证费多少应该看本省政府物价部门,司法厅制定的收费标准。举个河北省的例子:河北省房屋价值30万元如果涉及到房屋买卖,房屋转让的“经济合同证明”去公证,要缴纳公证费为30万元的
    0、3%,就是
    0、09万元。如果价值30万元房屋只是证明民事协议,不涉及买卖,转让等,收取200元的2倍,交公证费是400元。【2】举例:
  •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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