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缓刑人员缓刑期间的社保能补交吗?请律师帮助。

2018-09-11 14:48: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 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可以担任代理人出庭。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利。
    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
    (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参照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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