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状况是!我已经考驾照科目二了!去学驾照的道上骑摩托车被交警队抓来到!摩托买车人就是我的!车已过期6年未年审!驾照已销户能够 修复!交警队没扣我车!想跟我说需要如何解决才可以考驾驶证!要我不会解决两年内不能考驾驶证!

2020-02-23 12:33: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第十五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 最严交规哪些情况会被注销驾驶证,主要知识,  
    一、最严交规哪些情况会被注销驾驶证  
    1、实习期记满12分将注销驾照  “123号令”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换言之,明年起“新手”如有2次冲红灯或有一次酒驾行为,就将被注销驾驶资格。  
    2、持有A
    1、A
    2、A
    3、B
    1、B2类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也将被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3、吸毒后驾驶机动车  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严格限制吸毒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二、2013年两次闯红灯会扣留驾驶证不会注销驾驶证  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因此,闯两次红灯就会被吊销驾驶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把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记分,由目前的一次3分提高到一次6分。这意味着,有两次闯红灯就要到驾校“回炉”,因此开车人必须提高守法意识。目前,警方对闯信号灯,还是以非现场处罚为主,只罚款200元,不记分。但在有民警执勤的重点岗点及主要路口,现场处罚仍每天会有,但所占比例不大,2013年起一旦查获,就将按规定罚款200元记6分。  
    三、新规实施后大中型客货车严重违法的处罚  123号令实施后,大中型客货车有严重违法,其驾驶人除了被《道路交通法》处罚,还可能遭遇驾照降级。  2013年1月1日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如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等情形的,都将被降低最高准驾车型。持A
    1、A
    2、A
    3、B
    1、B2驾照的驾驶人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责任未构成犯罪的,或有一个积分周期内积满12分记录的,或者是连续3个积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都将降低最高准驾车型。重新申请要看记录。  降级时,只注销其当前最高准驾车型的准驾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降到小型汽车驾驶资格。如需重新申请降级前的准驾车型,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和牵引车准驾车型的,需要在最近的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的记录;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需要申请前最近连续5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大中型客车驾驶人增驾其他车型时,如在增驾车型的实习期内记满12分的,除按规定注销其实习车型驾驶资格外,还要一并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教练人员在教授驾驶技术的时候,应当尽到应有的义务。由于学习驾驶的人员并不具备独立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因此,即使实际的驾驶操作是由学习驾驶的人完成的,其行为的后果也应当由都练员来承担。
    这是一项新的规定,即在新的驾驶培训机制条件下,由教练人员承担学员的赔偿责任。“代负责任”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上的确立,其主要目的在于强化教练人员的责任意识。
    在学员尚未取得驾驶资格,学员的驾驶行为处于教练人员的严格指导下,而且教练人员也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控制机动车的条件下,认定学员的违法行为和赔偿责任由教练人员承担,从法理上讲也是成立的。
    、驾校对于其雇佣的教练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雇主责任。因为教练和驾校之间是雇佣关系,教练教授驾驶技术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所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雇主即驾校承担。
    事后驾校可以向有过错的教练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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