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公司法人,我已经多次表示,将股票与股东分开已经太晚了,因为公司现在状况不佳,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2-23 15:1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人是公司的代表机关。法人不一定是股东,也就不一定会有公司财产权。具体可不可以分割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您丈夫在公司没有股份,那就不可能分割公司财产了。
    2、如果只有他个人有股份,而且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则可以要求分割股权。
    按《公司法》,如果公司股东大会不同意转让股份,或者别的股东要优先购买,您只能要求按您应得的股权价值给予补偿了。
    3、如果夫妻都是股东,可以要求分割到股份均等。
  •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 股权转让后公司分红:需要分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另一种情况是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还没有经过股东会表决,或者股东会表决不通过。在前一种情况下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对于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分配但还没有支付给自己的股利享有请求权,后一种情况下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无权请求公司分红。
    如果转让股东与受让股东已经对转让之前未分红利有约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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