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租金的时候还签了一份六年合同,现在不想退还押金了吗?

2020-02-23 18:20: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根据合同的意思自治原则,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没约定的协商解决。
    你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中,如果有约定未住满合同期限不退押金,则房东有权不退押金。如果没有约定,你们则可以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不能够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到法院依法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
  • 租赁房屋属于合同关系,房屋的征收与拆迁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属于政府行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不按照违约处理,合同双方已经履行的按照实际履行结算,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因此,发生租赁期内政府征收拆迁情况时,租赁双方应按实际使用结算房租,多退少补,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政府在征收拆迁中,根据房屋的用途和建筑结构情况给予了房主一定的装修补偿和搬迁费用,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主根据实际情况支付
  • 签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合同注意事项——一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视为无效。  房屋租赁看似简单,但是整个过程其实比较繁琐;在确认房产安全后,后期能否住得舒适安心,关键就在于租赁合同的签订。一些房东在看房期间表现得十分耐心和热情,并满口答应家具家电一应配齐并保证使用;许多租户在签订合同时,被房东的热情所麻痹,没有将房东的口头承诺写进合同;在合同签订后,房东往往一口咬定,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承认不履行之前口头承诺的种种,此时租户也只能吃哑巴亏。  所以,您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  
    2、签合同注意事项二——长租短租要写明,转租协议可事先约定。  目前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签,不过租户的实际租期却有长有短,并不固定,如果是长于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提前1至2个月与房东预约,签订续签合同。如果实际租期不满一年,房东却要求签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签订一个转租协议,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届时转租的相关事项,否则租户临时决定转租,部分房东可能不愿意或者难以及时找到下一个房客,那么租户就要承担其中的损失。  
    3、签合同注意事项三——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  租房的费用一般包括房租、水电煤气等费用;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这些费用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就尤为关键;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
    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较普遍,业主及客户都相对认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  另外,租户还应与房东或者经纪公司约定有线电视费、保证金的支付额度以及支付方式,确定后期使用时产生的水电煤气费用的交付方式及时间,取得电卡、水卡等支付凭证,以免后期使用出现麻烦。  
    4、签合同注意事项四——电话、宽带易忽视,不使用要及时停机。  对于普通的租户来说,家具家电、水电煤气等都是日常生活必须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会比较关注;但是却往往会忽视电话、宽带这两项;因为在签订合同时不好确定电话、宽带的状况,往往在签订合同后才发现房东或原租户拖欠了大量的电话费,或者是宽带无法顺利安装,对后期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因此,您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有无电话机,是否能够顺利安装宽带,是否拖欠费用。如果有电话,租户在租期内并不使用,要及时通知房东或经纪公司办理停机。  
    5、签合同注意事项五——清点屋内设施,有更改需双方签名确认。  租户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在出租的房屋内,此时租户要详细清点屋内设施,把使用到的家具家电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设备都要写进合同;比如地面、墙面、门窗等装修状况,抽油烟机、燃气灶、坐便等固定设施等等;除了写清楚是否有该项设施外,还要明确设施的新旧程度、有无损坏;否则租期结束后,房东会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租户进行赔偿,如果合同没有事先约定,吃亏的还是租户。  因此,您一定要仔细清点屋内实施,如果所签订的合同有笔误或者错漏,在修正时,一定要租户及房东双方签名确认,并注上日期。如果后期发生屋内设施维修,就可以凭借合同来确定是人为损坏还是自然老化,最后的物业交割也会更加顺利。
  • 其一,合同在成立并生效后,各同各方当事人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有行为与合同中的书面约定相违背,那么未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而对于你方与房东之间的合同,双方都应当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其二,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房屋租赁合同基于出租方与承租方而存在,因而对双方有约束力,如果承租方违约,那么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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