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侄子欠的放高利贷还不到了!即使只还本钱也拿不出去!家中的钱也都给他们掉转来到!最终是否会拖累家人?

其它
2020-02-24 12:38: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贷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简单来说,你被骗或者是被胁迫借了高利贷,那么这种借贷关系不成立,也就是说,不需要还钱。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借款人借钱目的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比如赌博,在赌桌上找人借了高利贷,因此产生的债务,属于违法行为产生的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被高利贷催债,借款人可以主动向警方举报,如果警方查明属实,那么这些非法债务会得到免除,借款人就无需偿还。
    但要注意的是,赌博是为违法的,借款人要为此负法律责任。
  •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 高利贷属于违法,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贷多办法索取债务时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议当事人考虑此种借款方式。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