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2009年买来盆友A户下的房子,(因住房贷款没还完过不上户)并签了个人卖买合同书,也公平了,房借款一直就是我还,但在2018年A欠了金融机构4万余透支卡,金融机构说要拍买A户下的房子,我该怎么做?

2020-02-24 13:29: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是新房贷款,则是银行批量统一审批,通过后等开发商办完预售房抵押登记后,银行批量放款,具体放款时间是由开发商和银行协商而定,大约是签完房贷合同3个月左右。

    2、如果是二手房贷款,大约需要19个工作日,以下是重庆地区的二手房购房贷款流程。
    贷款购二手房,全程约20个工作日

    1、看房,买卖双方达成协议、支付购房定金:1天

    2、提交贷款申请、签署贷款合同:1个工作日

    3、物业评估,第三方担保:1-2个工作日

    4、银行审批:5个工作日

    5、房屋过户,支付首付款:1个工作日

    6、交税、领取新房产证:4个工作日

    7、银行领取贷款合同、房屋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

    8、银行放款给卖方、物业交割、支付尾款:3-5个工作日

  • 1、如果一个人持有很多张信用卡,每张信用卡都透支,并且透支后过了还款日一直都不还,对各发卡银行的催还电话置之不理,就形成了恶意透支的嫌疑,一定期限日之后,各银行会将案情移交公安局经济调查科,调查科立案侦查,透支额度较大的会拘留,交法院判决,构成诈骗罪的会判刑;

    2、信用卡透支额度不高,5000元以下的,没有主观恶意透支的,不会触犯刑事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处理。
  • 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的(实践中极少出现),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
      婚前取得房产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房产直接归属于其中一方,但是这并不影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增长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房屋所有权与房屋价值并不完等同。由于婚后偿还贷款因素以及房屋升值因素的介入,就房屋的价值而言,离婚时候的房产价格(房屋实际价值减去尚未偿还贷款后的差额)绝对大于结婚时候的价格(房屋的实际价值减去结婚时候尚未偿还的贷款差额)。此种情况下,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是否构成夫妻双方该南通共同财产,应当区分不同情况来选择。
      如果能够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直接归属其本人,除非是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不能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则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按揭贷款。不论是双方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或者是双方偿还贷款的份额,均不影响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性质。此种情况下房产归签订购房合同的一方所有,但是房屋两种价格差额部分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
      
    (七)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是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予的除外。
      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