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弟弟媳妇儿是河南人,结婚三年了,想把户口迁往常州。 需要什么样的材料和手续? 具体步骤是什么?

其它
2020-02-24 16:3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军人申请结婚登记的步骤是什么:  
    (1)首先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相关知识  军人结婚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 按照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符合我国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关涉外结婚登记规定的,准予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依法不予登记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 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如下:

    一、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
    1、内地居民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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