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问有人欠我的钱,有一张便条,但是用签名的方式签名,请问我想起诉他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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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欠款人未在欠条上签字确认;
第二,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欠款事实;
第三,债务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欠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有的债务人原本就有意要逃避债务,在打欠条时,故意找人代写。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
所以欠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如欠条为打印稿,在欠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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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
诉讼时效是2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
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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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1、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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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