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当我在四川老家买房子的时候,我应该按照什么程序委托我姐姐签订合同和贷款合同?我在广东回家不方便

2020-02-24 23:27: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委托业务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
    简介:
    委托人及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业务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委托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权利;申办委托贷款必须独自承担贷款风险;需按照国家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缴纳税款,并配合受托人办理有关代征代缴税款的缴纳工作;符合业务银行的其他要求。
  • 如果买卖双方的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规定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卖方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买方可以手写一份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时间,可以不办理公证手续。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提交载有明确期限和权限的房产委托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2)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
    (4)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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