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房只能网签合同,付了全款买房后发觉必须借款就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如今不愿借款了,预告登记能够消除吗?

2020-02-25 04:2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确定找网贷的时候,通常会签订一份网络借贷合同,你可以在里面明细借款本金、借款利息,等。为了防止借款人违约,造成出借人损失,有些出借人就会在合同上还说要违约金。  其实,说到底,网络借贷合同就是一份普通的借贷合同,根据一般的借款合同,通常会明确要求借款支付一定的利息,要是再给借款人安排违约金,那么就会加大对方的压力。
    但是,事实上,在网贷中其实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还有一个规定,那就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这个四倍的要求是当事人约定的利息和违约金之和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要是超过了就属于变相收取高额利息的行为。
      按照合同上的违约金约定规定,当事人之间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其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后对违约金进行调整。要是在经过当事人之间协商不能达成新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就可以参照同类型案件违约金的中等标准予以核定,这主要是看法院的自由裁量的。
      因此,在网络借贷合同中,如果你遇到违约金过高的情况,就可以起诉至法院,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诉讼费用。  其实,为了避免网络借贷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建议在发生这种违约金问题的时候,最好是先找对方谈判协商下。
    违约金说的太高,你要是去法院起诉的话,对方就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一般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  当然,关于网贷中的违约金问题你们之间协商不下来的话,为了避免今后较大的损失,你还是要及时去找法院起诉。
    另外,找法院起诉的时候,你要是需要的话还建议可以带个律师,这样会比较有胜算。这是对网贷签了合同有违约金的相关内容,请参考。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借款人如有贷款要求,借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凭借购房预售合同、房预交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房产证下来后给银行,借款人偿还后到银行办理解除贷款并取回房产证。

    一般来说,按揭的房子是不可以直接抵押的,因为按揭中的房子其实已经是抵押给银行的了,所以不具备完全的产权。
    但是期房不同,期房的抵押物是期房,也就是说房屋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抵押人还没有获得房屋的所有权,银行预估借款人未来某一时间取得房屋的权力之后再提供房产证,这其实是一种期待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