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参公事业所,身份是劳动者,工作年限是30年能退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2-25 05:46: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法律规定工龄纠纷应当属于行政部门管辖 ,就是劳动行政部门。
    你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工龄计算错误问题 因为你的工龄在劳动局是有记录的 包括你的劳动合同也是有备案的 如果工龄计算错误 那么劳动局会和用人单位协调 劳动局认为是对的没有计算错误 你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结果在不对 你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要去仲裁 那个他们不会管的 你直接起诉 也是不可以的 应当用尽当地救济后 才可以起诉 涉及行政单位类型的案件 往往都这样 不到最后 ,不能起诉。
  •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提前退休仍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老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医疗保险享受原单位待遇,住房公积金以离岗时的标准工资为基数进行交纳。
      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 事业单位退休后的待遇发生纠纷可以直接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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