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我碰到的婚骗,他有克氏综合征,也要我出来借种,现在我搞得精神错乱,我规定离异,并赔我10万元钱损失赔偿是我事实清楚。我想问一下将会立案侦查?

2020-02-25 05:5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分居状态,并且上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判不离,可以仍坚持分居,并且在六个月后再起诉,法庭认为感情确已破裂,无法修复,自然会判决离婚。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章 证据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一般而言,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证据的收集关系到夫妻双方能否判决离婚,而共同财产的证据的收集直接影响当事人分割财产多少的问题。
      
    1、房屋
      实践中这方面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存在两类:
      一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产权证书在另一当事人手里,且不予认可;
      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偷偷购置房产,另一方不了解具体信息;
      
    2、存款
      夫妻虽然生活多年,但有的当事人不知道自己家存了多少钱?在哪个银行存的?出现这种情况在实践中虽然常见,但是对于取证可就提出了难题。
      如果您只知道存款在哪个银行存着,但不知道帐号及数额。这种情况您就可以申请法院去调去,当然,您要看遇到一个什么类型的法官,如果是比较负责的,他就能查到您们在这家银行的存款情况,如果能查到,一定让法官把整个存款明细打印出来;如果法官很忙,就很难保证一定给您查出来,一般就说您提供的信息不足,无法查询。
      如果您对存款的银行、帐户、数额等都一概不清,那么,在实践中法院是不会受理您的申请的,法院会告诉您,必须提供相关的存款信息,否则无法查询。另,如果您在您们的存款行有朋友,可以让他们帮忙私下查一下,但这是违法规定的事,一般人不会给您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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