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们分居两年多了,今年离婚,说给月生活费,但不算一分钱,电话号码他也换了,送信他也没回来,他在外地,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2-25 10:2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有家暴,法律上已经可以认定感情破裂,不能阻碍离婚。并且可以在财产外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诉讼离婚中,感情破裂的五种具体方式
    《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所列举了五种具体的情形是: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 夫妻只要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就还是合法夫妻。分居期间只要两位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两位取得财产和收入,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
      分居期间的债务,如果借得钱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也属于婚后共有债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