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他分开了五年,一直想找他离婚但是他妈妈不同意,我要怎么做才可以离婚呢

离婚
2018-09-11 19:46: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
    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对于子女抚养进行反悔。
    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
    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于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现有财产状况,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
    对于已经离婚的,法律还给与他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我国婚姻法允许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撤销离婚。这种情形的前提是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
    如果是这样的话,受害者可以提出撤销离婚协议书,重新分割财产。
  • 若想要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双方同意才能登记离婚,但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能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婚约,在生活中经常出现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却不同意离婚的现象,那么,一方不同意离婚如何离婚呢?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是不能够协议离婚的,只能够起诉离婚,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