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10月20日正式退休,公司的退休指示书和社会保险的评定表都是10月份,说那个10月份公司付了费用,信息不是10月份。 发生什么事了?

2020-02-25 21:1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只需提前3踢同志即可。注意,劳动合同法规定是通知,而不需要批准。
    2、按《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劳动报酬,你每工作一天,都应获得相应的报酬,按国家规定的日工资计算方法计算。
    3、按上述法律规定,要求但未兑现,否则,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按裁定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给劳动者补交社保,或者协商现金补偿,入职一个月单位要办理社保参保手续,是不能附条件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
    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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