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新汽车被追尾事故了,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我就是达县地域的,我想问一下能不能找另一方赔折旧费

2020-02-26 09:17: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车辆追尾应负全责吗,  
    一、车辆追尾应负全责吗  如果是第三辆撞击第二辆,第二辆撞击第一辆,那么第一辆车就只有一次碰撞的震感,第三辆车全责。交警会问第一辆车,被碰了几次,一次的话,就第三辆车全责。  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多车追尾,一人无法判定责任,需要提交事故科进行科学分析,车子拖进停车场主要是检验车子的撞痕是一次痕迹还是二次痕迹,这一点和责任划分有很大的关系。  
    二、车辆追尾应负全责的情形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  
    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2.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3.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14.进主路车未让主路内的车先行的;  
    15.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的;  
    16.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17.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18.进入环行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9.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2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2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2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24.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25.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6.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 车子被追尾该怎么办,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找谁赔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2、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驾驶员在执行机动车所有人交付的交通运输任务时,因违章行驶引发事故,那么驾驶员一般只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赔偿,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违章驾驶而造成的,由于违章行为的违法性以及驾驶员的主观过错,所以规定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  
    3、机动车转卖后未过户,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由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无效,如果机动车已经转卖但是尚未办理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1、管辖权/起诉地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你可以在洋桥所在的法院(也就是丰台区法院)或者对方的身份证所在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2、将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受害人可以直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在投保额度内支付赔偿。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交通事故走保险具体流程如下:
    1. 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
    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
    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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