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了100元的代理费,没有签合同,我现在不想做了,可以退款给我吗?

2020-02-26 11:11: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贷款申请人通过贷款银行审批后,贷款银行会将贷款金额划到开发商指定账户,此时房屋产权已经售出,贷款申请人需要办理抵押手续将房屋所属权抵押给银行,贷款申请按时还款,对房屋拥有使用权,买卖权归支付房屋款项(除去首付)的银行。所以申请按揭贷款需要签订按揭合同后,在办理抵押手续,银行才会放款。
    按揭贷款一般办理流程如下:
    1、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缴纳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
    2、开发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3、贷款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
    4、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5、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6、通知开发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开发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机构;
    7、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
    8、贷款行银行工作人员将贷款档案归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