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了解离异协议怎么写呢,能够授权委托快给我写一份吗?

2020-02-26 11:14: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委托签字实际上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合同法对委托合同,委托行为有明确规定。委托协议书内容包括:
    (一)委托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委托事项
    (三)委托权限
    (四)委托期限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委托协议书格式如下。
    委托方: 地址:
    受托方: 地址:
  • 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女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我们于年月日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婚后由于__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离婚。并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债(权)务;子女抚  养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子女抚养  抚养人,抚养费用(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及其它费用)、抚养费支付时间等  
    二、财产处理  
    (一)房产处理(地址、产权、面积、属性、归属)并带房产证  
    (二)其它财产分割  
    三、债权债务处理  
    四、其他协议  以上协议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男方(签字)女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  
    1、该协议书打印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2、协议书一经签署生效后,离婚协议书内容由离婚当事人负责。婚姻登记机关无权为当事人更改协议内容,请双方认真拟定。
  • 离婚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的,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 协议离婚中,不仅应当对离婚财产分割作出约定,同时也应当注意离婚协议书中的兜底条款。
    经常有人咨询离婚后发现原来的财产分割协议不公平,或是对方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想重分或是再分财产。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看原来的离婚协议书是怎么约定的。通常来说,如果协议书里有“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样的兜底条款,再想推翻原离婚协议要求重新分割或是再次分割就很难了。
    如果离婚协议书里有“双方其他财产无争议”这样的兜底条款,那还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对方隐瞒了较大数量的财产,我个人认为无论从公平角度还是从当事人本意上讲,还是可诉的。
    如果离婚协议书里没有兜底条款,那除了已经分割的部分外,对于没有处分的部分完全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具体到实践中,用不用兜底条款,用什么样的兜底条款,那就要因人因事去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表达形式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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