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工伤8级,在东营方面的建筑工地,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工伤索赔
2020-02-26 11:24: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您好,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赔偿数额需要进行鉴定后确认伤残等级和您的工资水平计算,建议您鉴定后补充相关信息。
  • 八级工伤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工伤职工配置雇主器具费用(取得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生活护理费。但需要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5、若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该工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估计工伤保险也没交纳,建议你爸爸最好补签劳动合同,并为该工人补缴工伤保险,不然上述全部费用由你爸爸承担。精神损失费在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提及,可以不用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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