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在广东,丈夫在贵州,儿子现在4岁没有户口,现在想到儿子户口掉在我父亲身边,需要什么证明书?4岁才成为户口,要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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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户口需要证件如下:
1、
结婚证;
2、准生证;
3、出生证明;
4、落户的户口本。 主要的就是这几个,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入户登记。新生儿办理户口需要在你们领取结婚证后,就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等妻子怀孕到该街道社区报孕情办理准生证,临产住院后医院你提供准生证,生完孩子出院医院会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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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户口不需要罚款,需要的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
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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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现在是政府
征收,
补偿是补偿房子的产权人,不是户口。
没有影响。
目前的补偿政策是首先考虑房产的价值(面积、单价),俗称数砖头。
仅仅对于困难户,无处居住的,如按房产价值补偿,仍然是人均面积不足某一标准(可能15~22平米),才考虑居住人口补偿,俗称数人头。
(必须经过内查外调,确认他处无房,并居住在被征收房产内,还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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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