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驾照拿来让他人罚分了,处罚未交,如何解决

2020-02-26 15:07: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违章扣6分,罚款一般都是200元。
    共有14种违反交通规则扣6分的情况: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2、货车超载
    3、营运车辆超载未超过20%
    4、高速公路超速未达到20%
    5、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
    6、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
    7、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
    8、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9、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10、占用应急车道
    11、运载特殊物品不挂相应警告标志
    12、运输危险品
    13、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
    14、未按照规定休息
  • 首先,如果没有获得驾驶资格而开车,没拿驾照可以开车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是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驾驶者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将会被处以15天以下的拘留处罚,当然这一点也是现在所有的车种的都比较了解的。
    其次,没有携带驾照可以开车吗?很多车主可能会觉得这是一件比较轻微的事情,自己是具有驾驶资格的只是由于一时疏忽,而没有将驾驶证带在身上。事实上这一点在道路交通法当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无论在驾驶过程中是否违法都不能继续驾驶该车辆。
  • 交通事故本身不需要扣分罚款,只是构成犯罪的可以吊销驾照,但是交警可以对交通事故中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罚款记分。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2、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 驾驶证每个周期满分为12分,如果记分满12分,则扣留驾驶证,需重新学习科目一理论知识并参加考试,合格后,拿回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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