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最近判决的罚款只缴纳就能减刑吗? < p>

不交就不减刑吗?

刑事辩护
2020-02-26 16:19: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罚金是强制罪犯在一定的时限内向国家交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罚金刑具有自由刑所没有的优点,既可以给罪犯一定的惩戒教育,又可以避免罪犯在关押中受其他罪犯恶习的影响,特别适用于处罚经济犯,因而罚金刑的适用有代替短期自由刑而且日益扩大的趋势。
      罚金刑的判决一般由法院执行,执行时可根据罪犯的财产状况和申请,决定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罚金。为了保障罚金的顺利缴纳,多数国家往往将罪犯先行关押,等缴足罚金后再予释放,且关押的时间可适当抵免罚金的数额。
    如美国法律规定:宣判罚金后,可以将罪犯关押至缴清全部罚金为止,如果关押的期间相当于或超过易科监禁的时间,则认为罚金已由监禁代替,应释放罪犯。有的国家则相反,要给罪犯筹集罚金的时间,如日本法律规定:罚金在判决确定后30日内,非经本人承诺不得执行拘押。
      罚金刑的执行如遇到罪犯拖欠、拒付罚金或无力缴纳时,各国立法都有一些变通的执行方法。主要有:关押一定时间,促使罪犯早日缴纳罚金,或者由法院判决易科监禁,以及指令其参加不剥夺自由的劳动,以劳动收入偿还罚金。
    如果罪犯遭遇灾祸,经济状况发生剧烈变化,无力缴纳罚金,法院可酌情减免。
  • 减刑不一定要交罚金。要看具体情况。
    按照法律规定减刑分为两种,一是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二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首先说的是第一种情形,确有有悔改表现,可以减刑。
    在实际中如何界定有悔改表现?第一个要件就是认罪悔罪,服从判决。罚金是附加刑,是判决的一部分。如果认罪服法,就必须履行附加刑,也就是罚金。如果有能力交纳罚金而不执行的,就不能认定为服从判决,悔改表现当然就说不上了,因此就不能减刑。
    在实际操作中,会根据服刑人员本身的表现,结合经济状况进行综合评定。如果有能力交罚金而不交的,那是不能减刑,确实没有能力的,可以酌情减刑。
    第二种情形,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的。
    法律条文上在这里和第一种情形用了两个不同的词,可以减刑,也就是可以减也可以不减,而应当减刑,就是只要符合条件,就得减刑。因此,如果是重大立功表现,即使没交罚金,也会减刑的。
  • 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  法律规定最多可以减一半刑期,实际基本达不到。  《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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