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结婚后和公公婆婆住在一栋她们建造旧房子里,如今房屋拆迁补偿了,有人说沒有人们的物品,那样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0-02-26 18:17: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的,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当然,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
  • 以在已经批下来的宅基地上建房为例。根据规定,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并通过村民会议。之后拿着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要盖房子的施工图或方案图、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去乡(镇)政府审批,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能安心的盖房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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