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我租房子的时候,我答应支付一个月的房租,保管我的房子,但是给我一个押金。所以我不想租,我能退钱吗?

2020-02-26 22:05: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提交下列材料
    1. 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 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 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5. 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 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7.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8. 第
    2、
    3、
    4、
    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第
    1、7项需要原件。
  •   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年龄:
      住址: 电话:
      受委托人: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姓名: 职务:
      工作单位: 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__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的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签名)
  • 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房屋租赁定金纠纷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 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 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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