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却未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 应该怎么办

2018-09-11 23:41: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原劳动部《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无故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原来加付25%的标准提高到了50%——100%。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为劳动者追讨欠薪开辟了绿色通道,在第30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1、单位应该跟你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三方协议大多为为了学校统计就业率使用的,不能代替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一入职就应签订劳动合同,无论是否在试用期。
    2、如果你现在还是在试用期,那么可以提前三天解除合同,如果已经转正,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一般不能在劳动合同中给劳动者约定违约金,除非两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这个培训指用人单位支出了一定金钱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是一般的入职培训。
    二、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约定。
    4、如果你的档案已经提交到公司,你可以要求单位转移人事档案。至于报到证,可以找到新单位后要求另行开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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