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比如,根据2011年人均收入或2015年人均收入计算,2012年前湖南省的社会支持是否基础?

2020-02-27 08:1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
    一、立案:

    计生部门工作人员通过信访举报、工作排查等渠道发现不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生育行为,经审查后应予立案调查。

    二、调查:

    征收单位对违法生育行为要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包括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被调查对象出示河南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不得阻挠。询问应当制作笔录,并由被调查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对当事人不符合规定生育的调查取证可从以下途径搜集证据材料:

    (1)小孩的户籍申报证明;

    (2)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医疗机构出生婴儿报告单等证明材料;

    (3)小孩的预防免疫或疾病的登记证明;

    (4)孕妇的近期生育史的检查鉴定;

    (5)小孩与当事人的亲子鉴定;

    (6)小孩与当事人的合影照片;

    (7)服务所或医院男、女节育手术等档案材料;

    (8)其他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音像资料等。

    以上有关证据材料应在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之前搜集到位。

    三、告知权利:

    调查终结,征收单位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除外)。征收单位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征收机关应当采纳。

    四、作出决定:

    调查终结后,征收单位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确属违法生育的,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标准依法作出征收决定。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地址;

    (2)违法生育的事实和证据;

    (3)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法律依据和征收数额;
    (4)代收社会抚养费的金融机构名称和缴纳期限;

    (5)不服征收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征收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作出决定日期和征收机关印章。
  • 你好,可选择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协商一致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 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由法院一并处理。
    3.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也可来电咨询律师。

  • 1、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生活的孩子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2、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3、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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