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我妻子安静地离开。我想申请离婚。我需要哪种程序?

离婚
2020-02-27 10:0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外情如果感情破裂的,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申请离婚的做法:如果不幸遭遇了家暴,首先建议及时搜集家暴的相关证据,等到证据搜集齐全后,可以和对方协议离婚,若协议不成,当事人最好写起诉状然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协议离婚登记分为四步完成,分别是初审、受理、审理、登记(发证)四个步骤。

    (一) 初审a.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相关证件和申请材料;b.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告知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c.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为真实、自愿离婚以及双方关于离婚协议中所涉及财产分割、债务分配、子女抚养内容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二) 受理a.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经初审认为双方当事人基本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要求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并在监誓人即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字;b.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监誓人面前亲自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共计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三) 审理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效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离婚协议书等是否真实、完整、有效符合相关规定。

    (四)登记/发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