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将钱出借另一方了,没打借条,只能汇钱纪录和索债的录音,能根据法律法规方式要回家钱吗?

其它
2020-02-27 11:34: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在恋爱期间,赠与的礼物并不以结婚为目的,而只是为了表达感情,根据一般生活经验,这种在恋爱关系中当事人实施的小额给付,如具有日常性、及时性消费的物品等仅具有道德意义的,属于一般性赠与。因为恋爱关系在性质上属于社交关系,而非法律关系,法律不会对社交关系过多指手画脚。
    一方在恋爱中为表达爱意主动给付另一方财物,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系单纯的无偿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另一方,收受礼物的一方可不予返还。所以恋爱期间赠送的小件物品是难以讨回的,如果涉及金额较大,甚至影响到一方正常生活,法院才能可能撤销赠与。
    根据《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195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如果有上述情况,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归还你们的大笔花费。
  • 没有欠条当事人讨债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由于抹不开面子,生活中很多借款都没有借条,大家彼此都是通过诚信来完成借贷关系的,其实大部分人都最后会遵守信用,所以可以“先小人后君子”,与对方开诚布公的说明,同时也给对方一个缓冲期。
    但是也有一些因为没办法还钱,或者存心想赖钱,结果推三阻四的找理由赖账,而且也不肯补充提供欠条,对这种人应该防备,吃一堑长一智,除今后要远离外,还要采取第二种做法了。
    二、对方的非善意欠债的,应对的方法就是取证,做好起诉准备:
    1.手机短信——证实有借钱的事
    借钱后,几次口头催款无果,就可以用短信方式,让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
    然后把对方的回复短信保存起来,这个就是证据
    2.录音录像——多方承认借过钱
    催款期间,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并录下通话内容,随后刻录光盘保存。
    3.证人证言——证实借钱金额
    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提供给法院审查,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就须承担还款责任,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 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增强债务清偿力度。
    一般来讲,如果债务人偿债能力较弱,可以考虑采取担保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保证即信誉担保,要求债务人提供我们可接受的相关公司的信誉保证并出具书面保证函。
    (二)可以采取动产或不动产、股权、知识产权等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方式,以不动产担保,叫抵押;以动产或权利担保,叫质押。抵(质)押不等同于抵债。
    (三)特定物设定抵(质)押,一定要履行登记手续,否则无效。
    (四)可以由第三方或者专业担保公司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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