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在安全事故的房屋建设过程中,安全人员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安全人员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2-27 12:23: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的,业主应受其约束,负有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的,业主则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
    物业公司无物业收费许可,业主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而拒交物业费问题。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只要合同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视其为有效合同。至于物业公司是否取得物业收费许可证,属于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应由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不能据此认定物业合同无效。
    只要物业公司实际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就应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向其交纳物业费。

  • 一、 服从部长领导,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及各岗位现场巡查流程管理,负责井下各施工班组在日常生产中的安全措施整改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与带班区长交底和向安环部长汇报工作 。

    二、 安全员要认真仔细地做好井下各水平生产过程中的现场巡查。对天井、采场、沿脉等做到安全隐患巡查到位,责令落实到位,现场监督整改到位。

    三、 日常监理巡查中,要对现场安全防护、道路运输、风水管道、支护挂网、机械设备、电器线路、通风防尘、敲帮问顶、防火防爆等,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如发现施工现场存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改进的直接予以按标准处罚或报请安全负责人处理。

    四、 正确填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情况的交接班记录,及时运作好安全信息卡的实施反馈。定期写出安全生产情况的分析报告。

    五、 正确处理一般性安全应急措施和安全事故。并按照规定进行工伤事故的登记和组织紧急救援工作。

    六、 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指导。杜绝“三违”人和事,确保安全为天。

    七、 积极配合当班中安全检查小组的全面安全检查工作,并将本人现场发现的安全问题一一叙述清楚,汇总限期落实整改并对整改部门质量完成的优劣,负现场监理责任。

    八、 对所履行的职责因现场监督不力、巡查不到位、措施整改落实不力、制度执行不力、应急处理不力及违章违纪等造成的安全、设备事故、影响生产、经济损失负主要责任,承担追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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