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生证书丢失的只有母亲的身份证明可以补偿吗?父亲如果离婚的判决书上有出生证明书的存根的话就无法取得联系

离婚
2020-02-27 13:29: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孩子出生证明的补办,依照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在原出生医院,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医院在出生时,都有病历和医院的相关证明!
    提出申报,并证明原件丢失,在3个工作日内可领取新的出生证明.
    但是,在新的出生证明中,不得对孩子的原始信息进行改动! 但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领养的情况系下,不需要进行出生证明的补办,只要完成领养的有关手续即可。
  • 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后两个月内需向该新生儿出生的助产机构提供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记卡》。
    超过两个月,需向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提供母亲分娩单位出具的病历信息复印件(盖公章)及《出生信息登记卡》(盖公章);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和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
    超过当年申办,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申报落户证明》。无《未申报落户证明》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公室只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本。
  • 这种情况可以找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出生证明有两个作用,一是证明是在哪个医院出生,二是上户。附带一个记得出生时辰。
    所以,综合以上,如果你实在想要回出生证明,最好去那个医院申请补办。
    申请补办时要携带自己及丈夫的身份证户口册及结婚证,还有当时住院的一下发票等。如果医院实在查找不到记录,也就是办理不了,其实出生证明对已经上户的人员来说没大多作用的。

  • 1、出生证明由医院开具,与孩子父母是否离婚、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关系。
    2、户口:凭出生证明、由户主申请落户,但政策上,如果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会要求先缴纳社会抚养费后才给上户口。如果你们在离婚前办好了准孕证、准生证等证件,应该算符合计生政策。孩子的户口可以和母亲的落在一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