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去世了,我父母的土地得到了补偿,四个孩子,我在村子里的儿子,成了一家之主,我女儿搬出了家。我现在该如何划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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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家庭:
1、如果是农业户口,户口簿要进行分户,先在基层村委开具同意分户的介绍,然后持身份证、户口簿、
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同意后直接进行分户即可。
2、如果是非农业户口,可以持房产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同意后直接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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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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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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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