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用口头协议把经营有限公司的一百三十转让给朋友,现在公司无法以赤字状态经营,朋友要求按成本收购。 我可以不负责任吗?

公司并购
2020-02-27 15:16: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署著作权协议意味着,著作权所有者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转让给他人享有。著作权转让的方式有继承、赠与和有偿出让等。著作权的有偿转让是著作权交易的基本内容。
    著作权转让可以是著作权中部分财产权利的转让,也可以是著作权中全部财产权利的转让;可以是在著作权保护期中某一段时间内转让,也可以是在整个著作权保护期内的转让。
    至于是否需要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关键看作者具体的用途以及对著作财产权的具体行使。
  •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
    行业萧条和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可以在对方公司的二级市场进行低价股票收购。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 协议收购的具体程序如下:
    1、收购双方协商收购事宜
    2、征得被收购股权所有人或其代表的同意,以及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转让
    3、收购方与拟被收购的股权人签订收购协议
    4、收购方以及目标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定报告、公告义务
    5、协议收购双方履行收购协议,办理股权转让过户等相关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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