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的感情不好了,现在想离婚,有两个孩子,是我先提出来的,开始说孩子都给我,他每月付1000快生活费,小孩学费也由他负责,我只要电脑和摩托车,其它的都归他,还有一两万快的债也给他还,可是他不同意,所以我想去法院离婚

离婚
2018-09-12 05:44: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协商不成,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对离婚财产分割,首先要进行婚后财产分割,需要分清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其中,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则包括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