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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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二手房卖家,尾款买方抵押银行不放款,仔细看了合同上没说具体放款日期,只说以银行放款为准?现在半年都没拿到钱我该怎么办?

2018-09-12 05:5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许多卖房方是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其所卖的房屋往往已设定了抵押登记。卖房方将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进行转让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如银行)并告知买方房屋已抵押的情况;如卖房方未通知抵押权人,但告知了买方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买方则不能以此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通知了抵押权人但未告知买主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买方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既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告知买方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和买方均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房产证要抵押在银行。
    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2.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
    3.面签银行;
    4.银行报卷和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6.到建委做抵押登记;
    7.建委出它项权利证;
    8.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
    9.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10.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 二手房之上设有抵押,是不是就意味着不可以购买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国《担保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设有抵押的二手房在市场上继续流通提供了解决方案。  
    1、如果是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买卖设有抵押的二手房需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抵押权人不同意,只能在解除抵押关系后方可进行交易过户。  
    2、如果是被法院等机关查封的情况,一般需要产权人向法院提供另外的财产将被查封房屋换出来,或通过其他方式依法解除查封后,方可进行二手房买卖。房屋当初分配给承租人时,对今后的转让就设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该条件一般会在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备案。这种情况多数出现在房屋的产权人原在某个单位,之后单位将房屋作为实物分配给职工。职工尽管是“小产证”上的产权人,但要符合一定条件时,才能将房屋上市转让。买卖这样的二手房,一般需要设定转让条件的原分配单位出具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以上两种方法是购买设有抵押的二手房的有效方法。在具体操作中,要使抵押权人同意,一般都是必须要先还清银行贷款、房产局注销抵押后才能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也有很多的卖房人当时没有能力偿还自己的这个贷款,希望让买房人能替其偿还,并同意这个款项为首付款。买方替卖方偿还贷款的钱,先期实质上是买方借钱给卖方的,卖方应给买方打借条。在抵押注销后,办理交易过户时,这笔钱才能成为购房的款项,需将借条换成收条。  总之,在介绍了设有抵押的二手房怎么判断,能购买吗,如何购买等一系列问题之后,大家已经对这些问题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实际操作往往比较错综复杂。一般的购房者不可能有那么多的法律专业知识,也一般不可能到考虑到那么多种情况可能会导致二手房的权利有瑕疵。所以,如果发现待购买的二手房可能会有抵押,最好能够找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咨询,或者聘请其为您审核办理这些手续。从节省成本和精力的角度,也不失为一种非常经济便捷的策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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