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诉讼有理由吗? 有没有提交儿童出生证明书的儿童? 诉讼提前多久到达?

离婚
2020-02-27 20:16: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什么情况不受理离婚诉讼?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主要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如有证据证明女方和他人同居等,法院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 离婚有两个途径,一个是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别一个就是在协议不成的时候,走诉讼离婚,到法院起诉离婚,两个孩子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如果对方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法院会考虑让你承担抚养的权利,但这并不等于对方就可以放弃自己的抚养义务,他是要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的,到法院诉讼离婚的诉讼费在没有财产分割时是300元左右,有财产分割是按照财产价值收费的,20万元以内不收费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四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根据《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未满3周岁的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儿(含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可以办理出生登记。公民个人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你好,第
    一、双方先协商好,达成共识,最好包括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达成一定的共识。 第
    二、填写好离婚协议书,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第
    三、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并且会询问相关情况,如实回答即可。 第
    四、对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共识了,当场登记,宣读离婚宣言,领取离婚证。离婚完成。 需要的证件材料: 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双方结婚证、离婚协议(一式三份)、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各二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