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朋友借钱,一个朋友借钱,一个朋友有钱,一个迟到的借款人死了,一个富人想收回起诉,这个中间人是什么身份,法庭回答问题需要注意什么

2020-02-27 21:43: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 在法律上,中间人并不是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不必承担债务责任;但如果是保证人且在保证期限内,则可能承担保证人的责任或者连带责任。 但从生活常理上讲,中间人对于造成“赖账”的恶果负有一定责任,理应帮助债权人追回钱款,否则,难脱苛责。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90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108条、债务应当偿还,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综上,借条是比较有利的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客观证据,但没有写借条,只要其他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客观存在的证据,确实充分,债权人想维护自己的债权,是没有问题的汇款单可以证明,债权人给债务人给付了金钱。通话录音,可以对该笔汇款的性质进行债权的准确定性。
    符合上述情形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