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朋友不小心撞到了电动车上的一辆汽车,他是个未成年人,他没有经济来源,你怎么办?

2020-02-27 23:0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情况的描述,本事故已经报交警处理,只要对方的车辆以及驾驶人信息已经在交警队录案,那么后续该有的合法索赔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由于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还没有正式出具,对方并无义务在现阶段作费用垫付,如果伤者一方有能力垫付费用进行抢救,建议先优先考虑救治伤者,伤者的情况未稳定之前,交警队也不可能出具正式的事故认定书。
    1、责任划分肯定影响索赔,交强险的相关规定确实是在指定额度内先由机动车一方全额赔付,但其实额度不高(财物损失2000元,人伤治疗1万元),超出的部分需要根据责任比例来承担。
    2、同上,建议等伤者情况稳定后再一起到交警队处理,对方的车辆应该已经被扣,现在去交警队没有太多可以做的事情。
    3、一般建议采取一次性支付赔偿,若涉及长期后续治疗,那就等治疗结束之后一起计算索赔额度。
    可以在交警队调解下处理,也可以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才考虑走诉讼途径。
    4、伤情鉴定还是伤残鉴定? 一般情况下,影响索赔的主要是伤者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在治疗结束后即可进行。
    走诉讼途径的话才考虑聘请律师,另外律师费属不在索赔范围内。
  • 电动车的上路的法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 被汽车撞了,首先要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双方分担以下方面的损失赔偿。
      
    1、财产损失。因交通事故导致财物的直接修理、重置费用。
      
    2、造成人员受伤的,伤害赔偿包括: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以实际发生和合理为原则确定。
      
    3、构成伤残的,伤残赔偿包括: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4、造成人员死亡的,死亡赔偿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如果是因伤抢救后死亡,那么还要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等相关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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