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发生冲突,一方( a )信息110说另一方打了他,110后记录,未进行验伤处理。 一方也去了110次,一小时后a方去派出所求验伤,结果轻伤花了1万元以上,另一方完全不知道。 这个结果是否有效,另一方面谢谢你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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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微伤,可处行政拘留并处或单处罚款,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从重处罚。 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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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发生冲突,其法律责任取决于造成的后果。如果致人轻伤以上,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致人轻微伤,一般属于违法,可能行政拘留或者罚款;无论是轻伤还是轻微伤,都应当赔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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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打架,致人轻微伤不构成犯罪,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一般来说行政拘留处罚十五日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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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