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其他人欠10000元4个月,答应过日还是出于各种原因,同意每月1000元利息,他的临时住址不在,住所在田野,必须到他的帐户地点去告诉?

2020-02-28 16:2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借款合同,又有借出款的事实,借贷关系成立,可以起诉。除了合同,还要有将款借出的证据,比如收条,比如转账凭证,等等。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因此可以看出,夫妻双方结婚必须到乙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进行办理,结婚证的办理对于户口所在地时有要求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第二款第二项中规定: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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